
关于医保
1、广州市现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以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2、已备案参保人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不受选点限制,门诊特定病种应提前办理相应的待遇确认手续。对于部分需要选定1家治疗医疗机构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应在办理备案时(或备案后就医前)办理选点(或改点)手续(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0741H344218921100102
3、享受一、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待遇的参保人,需按规定办理门特待遇确认手续。对于需要办理选点的门特病种,应按规定选定备案所在地一家具备治疗资质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注意
省内异地就医时,省统一范围的52个病种(详见文末图片)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市特有的15个病种暂不可直接结算,仍需按原办法办理报销手续。跨省异地就医时,可直接结算病种待省另行公布,在省局统一部署前,不能实行门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4、参保人在未备齐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相关资料时,可根据需要先行通过提交个人承诺等资料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5、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就医地市辖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到所属省份)内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异地联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进行联网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就医医疗费的零星医疗费报销。如异地就医参保人确需在异地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出具承诺书说明原因且注明选择的非联网结算医院。
6、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登录http://www.gz.gov.cn/zfjg/gzsylbzj/ybfw/index_2.html——查询《广州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名单》。
7、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异地长期居住的非在职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待遇长期有效;对于异地长期居住的在职参保人员,应根据异地居住、工作、学习时间确定合理的异地就医待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参保人员办理异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为6个月。
8、异地就医待遇生效后,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特、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不再继续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特待遇,于办结次月起不再继续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因病需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临时在此事项办理备案。
最后的最后
问答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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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是否已开展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已经开展。根据广东省医保工作进展,广州市现已实现省内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及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开通门诊结算服务地区的参保人来广州就医,以及广州参保人赴开通门诊结算服务的地区,相关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结算。
什么情形下的异地就医能使用(长期异地就医、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
一是对于广州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含所有类型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二是对于异地参保人,应按参保地要求办妥相关手续方可享受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遇,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普通门诊直接结算(省内、跨省)开展后,包干金这一待遇如何操作?(原有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和准备办理的参保人)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已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直接结算。若需开通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可在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已备案的同时提交承诺书变更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或事后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应的“异地就医备案”事项中“业务变更”办理项在线办理变更手续。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后,不再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异地就医门特直接结算的病种有哪些?
省内异地就医时,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特病种为省统一的52个病种(详见下图)。
跨省异地就医时,可直接结算的门特病种待省另行公布,在省局统一部署前,不能实行跨省门特就医直接结算。
广大市民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最新进展。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今天的异地就医备案就说到这啦
如有其他需要了解
可使用“社保医保政策查询助手”哦~

